第二天一早,陈远把约法三章抄在了一块大木板上,立在村口。
木板是他连夜赶出来的。昨晚张良说完法度的事,陈远就没睡,点着油灯干了一整夜。他先从仓库里找了一块最平整的木板,用刨子推光了表面,然后用毛笔蘸了浓墨,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上去。他写得很慢,每一笔都用了心思,生怕写错了要重来。写到第三条的时候,毛笔没墨了,他又磨了一砚台,接着写。写完最后一个字,天己经快亮了。
木板很大,两个人抬过来的。上面的字写得更大,每个都有巴掌大,隔老远就能看清。陈远怕有人不识字,还在每条下面画了图——杀人偿命画了一把刀和一个人,刀上还有血,人躺在地上。偷盗罚十倍画了一只手和一堆银子,手被绳子拴着,银子堆成小山。不劳者不得食画了一个碗和一双筷子,碗是空的,筷子放在旁边,没有饭。
陈远画画的本事不如写字,但那几幅图画得倒也算清楚,至少能让人看懂什么意思。
全村人都围过来看。
天刚亮没多久,很多人还没吃早饭,端着碗就来了。有人踮着脚尖,有人挤在前面,有人把小孩扛在肩膀上。人群挤得满满当当的,连村口的路上都站满了人。
识字的念给不识字的听。念完了,有人点头,有人摇头,有人不说话。
一个中年汉子站出来,叫王二,是上个月从南边逃荒过来的。他的右腿比左腿细一圈,走路一瘸一拐的,是小时候摔断了没接好,骨头长歪了,从那以后就一首这样。他在原来的村子活不下去了,地主收租太重,他腿脚又不好,干不了重活,一年忙到头连口饱饭都吃不上。后来听说青云村收人,他带着老婆孩子一路要饭到了这里。刚来的时候,他老婆瘦得只剩一把骨头,孩子饿得连哭的力气都没有,一家人就剩半袋子杂粮,还是从路上捡的。
“领主,俺腿有毛病,干不了重活。算不算老弱病残?”
林逸看了看他的腿。右腿确实细很多,裤管空荡荡的,走路的时候那条腿拖着走,不能弯膝盖。
“算。你不用干活,村里养你。”
王二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。
他不是那种爱哭的人。逃荒的时候饿得皮包骨头没哭,啃树皮的时候没哭,被人打骂没哭,要饭的时候被人放狗咬也没哭,孩子的娘病死的时候他咬着牙没哭。但林逸这句话,让他哭了。
他在外面漂泊了这么多年,被人赶过,被人骂过,被人当狗一样使唤过。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“你不用干活,村里养你”这种话。从来没有人把他当人看过。
“领主,俺不是想白吃饭。”王二抹着眼泪说,声音都变了,“俺能干活,就是干不了重活。您给俺派点轻活,俺保证干好。编筐、搓绳、看门、烧火,什么都行。俺老婆也能干活,她会缝衣裳,针线活做得可好了。”
“行。你去学堂帮刘张氏做饭。烧火、洗菜、扫地,不算重活。你老婆去缝补房,帮大家补衣裳。每月给你们每人二十斤粮,五枚银币。”
王二擦了擦眼泪,连声说谢谢。谢谢领主,谢谢张先生,谢谢陈主簿,谢谢了所有人。他老婆站在旁边,抱着孩子,也哭了。孩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也跟着哭。
人群里有人吸了吸鼻子。
另一个年轻人站出来,叫李西,是村里的刺头。这人上个月来的,在原来的村子因为打架斗殴被赶出来了,跑到青云村想混口饭吃。他五大三粗的,膀大腰圆,一脸横肉,看着就不像好人。但他干活确实肯出力,来了不到一个月,开荒开了五亩地,比别人都多。
他抱着胳膊,斜着眼睛看着木板,嘴角挂着一丝不屑的笑,像是什么都看不上眼。
“领主,杀人偿命,俺没意见。偷东西罚十倍,俺也没意见。但不劳者不得食——俺种了地,算劳了吧?”
“算了。”
“那俺种完地,想歇两天,行不行?”
“行。歇三天都行。人不是铁打的,累了就该歇。但不能歇起来没完。你要是歇一天两天,没人管你。你要是歇十天半个月,那就别怪村里不给你饭吃。”
李西撇了撇嘴,没再说话。但他抱着胳膊的手放下来了,垂在身体两侧,像个正常站着的人了。
张良站在林逸旁边,低声说:“主公,这个李西,以后要注意。”
“怎么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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